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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期刊阅览室违规处罚管理规定(暂行)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4-02 16:51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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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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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使广大读者享有一个高雅宁静的阅览环境,确保期刊阅览室的报刊完整、系统,从而使更广大的读者能够充分共享这些信息资源,对于违反期刊阅览室阅览规则的,做出如下处罚:

1、对擅自将阅览室的报刊带出阅览室外或带入其他阅览室阅览的行为,处以每册100元罚款,并视其情节轻重上报系部或学校有关部门处理。

2、阅览室的期刊如需复印,必先在工作人员处办理暂借手续,并于当日归还,逾期不还者,按超期一天罚款5元处理。

3、凡在报刊上勾画、涂抹、挖洞、撕页,一经发现,按每册期刊单价的3倍处罚,如果是专业期刊,则按该刊年价处罚;凡在桌子上写字、刻画的,一经发现处2元罚款,并罚在阅览室义务劳动一周。

4、在阅览室随地吐痰,乱扔果皮、纸屑、口香糖等脏物的,一经发现,需立即清扫干净。态度不端者处罚在阅览室义务劳动。

5、在阅览室内接打电话、大声喧哗、打闹者,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劝阻,立即禁止;不听者,将被逐出阅览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