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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规则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4-02 16:50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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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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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卡借阅图书,一人一证,不得转借、代借,违者一经发现扣证两周。因转借、代借而造成的后果,由持证人自负。如冒用他人一卡通借阅图书,一经发现将暂扣卡,由卡所有人凭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领取。

2.馆内图书全部开放流通,开架借阅;借还、续借、查询手续可在图书馆内持本人一卡通自助借还(图书归还、续借和查询还可通过图书馆大门北侧的24小时自助还书窗口办理,办公楼24小时微图亦可办理图书借还、续借和查询手续)。

3.样本图书、工具书、过刊、现刊和报纸仅限本室内阅览。其他书库可室内阅览或外借。

4.各类读者借书权限及期限:

图书借阅权限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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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读者借阅期限中,国家法定节假日(公休日除外)不计算在借书时间之内。在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,可于开学后一周内归还,若开学一周内未归还,逾期从寒暑假期间的应还日期算起。

6.读者有逾期未还图书时,系统自动设定不得继续借书,直至还清所有逾期图书后方可继续借阅。

7.读者所借图书可续借一次。如需续借,可持本人一卡通到自助借还设备刷卡办理续借手续。续借图书应在图书到期前进行,续借期从办理续借手续之日计算,请按照续借期限及时还书。

8.过期图书不能续借,必须归还。